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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质
已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 “旅游业务”。
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30 万元(认缴制),国际旅行社需≥150 万元(实缴)。
人员要求
至少配备 3 名持有导游证的专职导游,并提供近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需有具备旅行社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背景的管理人员(如经理、计调)。
场所与设施
经营场所:面积≥80㎡(部分区域要求商业用途地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租期≥1 年)。
营业设施:配备 2 部以上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联网计算机等。
质量保证金
国内旅行社需存入 20 万元(目前重庆暂缓缴纳,具体政策以最新通知为准)。
国际旅行社需存入 140 万元(或提供等额银行担保)。
其他要求
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备案。
企业章程、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经营记录。
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设立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章程。
人员文件
导游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管理人员履历表及从业经历证明。
场所与设施证明
经营场所平面图、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设备清单及购买凭证(如电话、电脑等)。
其他文件
质量保证金缴存协议(暂缓缴纳需说明)。
旅行社责任保险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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