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办理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这些资料是为了确保申请单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合法、规范地开展劳务派遣业务。
一、基本申请材料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申请书应详细载明拟设立的劳务派遣公司的基本情况、申请许可事项和理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可在市区人社局网站下载,提交原件,一式两份。
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提交复印件,以证明申请单位的合法经营资格或已获准的企业名称。
公司章程及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公司章程》应明确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与义务等。
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证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财务状况。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交验资报告,已开展业务的应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经营场所与设施材料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办公场所应提交房产证明;
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拥有者房产证明。
租期不少于1年,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且与注册地址一致的固定经营场所。
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提交原件盖章,以证明申请单位具备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所需的硬件和软件设施。
三、人员与管理制度材料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提交复印件,以及与身份证符合的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以上政府或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相当于无不良记录的身份证明)。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这些制度应详细、明确,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提交复印件,以展示申请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合作模式和权利义务关系。
【重要提醒】 转发本信息给好友或分享到朋友圈,被转发超过20次,信息将自动置顶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