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注册流程
注册并登录文化部系统:
申请人需注册并登录文化部相关系统,进行后续操作。
准备申请材料:
演出经纪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简历、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住所使用权证明复印件(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资金证明(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申请书、委托书等。
提交许可申请材料:
申请人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文化部系统。
文化厅(文化局)审批:
文化厅(文化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
不予批准或退回修改:
如果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文化厅(文化局)将不予批准或退回修改。
申请人需根据要求重新整理并提交材料。
予以批准:
经过审批,如果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文化厅(文化局)将予以批准。
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人需按照要求提交纸质材料至指定地点。
预约并领取许可证书:
申请人预约领取时间,并到指定地点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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